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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9年本科生科技创新专项的通知
发布人:MARI发布时间:2019-02-23

 为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引导学生崇尚科学、勇于创新,根据《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》(校发〔201329号)和《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专项实施细则》(校发〔201423号),经研究,决定启动2019年本科生科技创新专项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申报对象

 凡我校非毕业班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资助。要求申请者品学兼优、学有余力,有一定的研究基础,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,对科学研究、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。


二、资助金额

 立项课题资助金额为1-3万元,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以连续两年滚动支持。


三、立项范围

 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、目的意义明确、立论根据充足、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、研究方案合理、具备一定实施条件和研究基础的项目。重点资助由中青年教师指导的项目。

 申报项目按照拟形成成果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、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、科技发明制作(包括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)三大类。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: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、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;B类指投入较少,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、小制作。


四、申报程序

(一)学院研究确定重点指导教师,由辅导员协助指导教师组建学生团队,明确研究方向和内容,填写《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2),于315日前报学院审核。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,遴选优秀作品,理工科学院可重点推荐3-5个项目,人文社科学院可推荐2-3个重点项目,填写《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3),并于320日将《申请书》与《汇总表》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,《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hntw@mail.hzau.edu.cn

(二)校团委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申请项目进行综合评审,确认入选项目。

(三)入选项目公示通过后,报学校“自主科技创新基金管理”领导小组审批,立项实施。
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资助项目可以个人申报,也可以集体申报,鼓励团队开展研究。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以上(含两项)课题。已获其他项目资助的课题,原则上不再予以立项。

(二)资助项目要求在1-2年内完成,经费使用采取统一集中报账。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、无法按计划实施,停止经费报账。

(三)获得资助的项目,研究成果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,应明确标注“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资助(项目批准号XXX)”(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Program No.XXX))

(四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重点项目遴选和培育,有针对性地动员优秀中青年教师参与指导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,有计划地培育优秀研究成果。


转自:华中农业大学学生会公众号